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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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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91

 

第一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和自治区财政拨款渠道,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2016年度决算的范围包括厅本级(含自治区公务员局)及4个厅属独立财务二级预算单位,共5个预算单位。厅属独立财务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自治区医疗保险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自治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拟订区内异地、转往区外以及区外转入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拟订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国家博士后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拨和培养工作;负责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8.拟订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编制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区派遣团组和赴国(境)外培训工作。

9.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办法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区政府部门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1.负责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管理自治区公务员局。

14.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设机构26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军官转业安置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区外国专家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失业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局、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自治区公务员局综合处、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培训处、驻厅纪检组。

第二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8496.0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4319.77万元,占当年收入85.34%;上年初结转结余资金4176.24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14.66%

1.财政拨款收入24319.77万元,为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比2015年决算数32093.12万元,减少 7773.35万元,减少24.22%

2.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4176.24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15年决算数10938.74万元,减少6762.5万元,减少61.82%

(二)2016年度支出合计23606.6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8514.47万元,减少14907.81万元,减少38.71%

(三)2016年度年未结转和结余4889.3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517.38万元,增加371.97万元,增加8.23%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4319.77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收入110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收入。比2015年决算数277.8万元,减少167.8万元,减少60.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16814.45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收入。比2015年决算数21684.51万元,减少4870.06万元,减少22.46%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收入7395.32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收入。比2015年决算数9751.28万元,减少2355.96万元,减少24.16%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23606.66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570.97万元,减少500.97万元,减少87.7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54.75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20293.32万元,减少4338.57万元,减少21.38%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89.84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17173.12万元,减少9783.28万元,减少56.97%

(四)节能环保(类)支出16.68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100%

(五)农林水(类)支出93.49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477.13万元,减少383.64万元,减少80.4%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81.9万元,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100%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4889.35万元,为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支出合计23606.6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8514.47万元,减少14907.81万元,减少38.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0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54.75万元,占67.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89.84万元,占31.3%;节能环保(类)支出16.68万元,占0.07%;农林水(类)支出93.49万元,占0.4%;住房保障(类)支出81.9万元,占0.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48.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项目跨年度支付,未在本年度发生支出,结转下年度列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4%。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未在本年度发生支出,结转下年度列支。

 3.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结余资金为项目结余资金,在下一年度调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757.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4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8%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年初预算为195.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9%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58.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25.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5%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49.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9%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842.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37.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4%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6.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1%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8.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3%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4.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1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4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8.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33.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款)求职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14.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5%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贴(项)年初预算为22.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95.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8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

20.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16.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

五、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          “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307.96

  212.43

1.因公出国(境)费

     27.2

   27.2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3

     3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17

     17

2.公务接待费

    63.18

    2.58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4

    4

       2公务接待的人数

       151

    151

3.公务用车经费

     217.58

   182.6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4.83

   182.65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2.75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39

    39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公务员局和厅属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在坚持厉行节约的思想指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开支相应减少,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12.43万元,比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13.98万元,减少101.55万元,减少32.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2万元,占12.8%,比上年度增加27.2万元,增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2.65万元,占85.98%,比上年度支出293.93万元,减少111.28万元,减少37.86%;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占1.21%,比上年度支出20.05万元,减少17.47万元,减少87.13%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2万元,因项目为跨年项目,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中,包含了在2015年底发生的因公出国(境)发生的经费支出,故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幅较大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2.65万元。截至2016

年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使用财政拨款的公务车保有量43辆车辆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及区内因公出行以及保障厅机关、公务员局和厅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履行基本职能和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同时由于我厅系统有八个驻村点的强基惠民驻村任务,为了顺利完成强基惠民驻村工作,保障驻村点交通,驻村点公务用车车辆维护成本较高。2016年在坚持厉行节约的思想指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余元。指单位按规定开支

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员局、厅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援藏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国内接待151人次。2016年在坚持厉行节约的思想指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六、2016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6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360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5.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1151.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1.71万元,实际采购支出103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9.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厅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4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

二、 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房屋租赁返还、存款利息等。

三、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

发生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3.公务员履职能提升(项):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升公务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员局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和办公楼运行维护等支出。

3.机关服务(项):主要用于后勤单位的支出。

4.综合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5.劳动保障监察(项):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6.就业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8.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10.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员局等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扶持公共就业服务(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

1.公益性岗位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就业见习补贴(项):主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

3.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主要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4.求职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5.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主要用于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死亡抚恤(项):用于本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用于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全区干部职工的体检费。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能源节约利用(项):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